毕业生可从事幼儿教育的教学和管理,如幼儿园教师、各类幼教机构的教育、保育和研究工作者,也可在各级各类师资培训部门等从事与儿童教育事业有关的工作。
(一)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,热爱相国,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敬业精神、创新与创业意识,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,具有扎实的实际工作能力,能够从事幼儿教育领域的教育、保育、母婴护理及管理等岗位的高技能专门人才。
(二)专业核心课程
学前教育学、学前心理学、学前卫生学、儿童文学、幼儿园教育课件制作、美术、手工制作、声乐、琴法、舞蹈等。